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属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校属各单位满意度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5日。
二、测评方式
(一)采取网络测评方式,师生扫描二维码登录重庆交通大学问卷调查系统选择对应的问卷参与测评。
(二)登录方式: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统一身份认证账号为一卡通号,账号初始密码为“cqjtu+身份证后六位”。若忘记登录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忘记密码”并按照相关步骤重新设置密码。
(三)离退休老同志、校友代表无需用账号登录,只需手机扫描后直接填写,二维码单独发放。
三、测评员组成
(一)教学单位
1.各方代表:非教学科研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党代会代表、“两代会”代表、统一战线人士、专家教授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2.服务对象:各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测评对象为本学院研究生和全校大一、大二本科生;体育部学生测评对象为全校大一、大二本科生。
(二)非教学科研单位
1.各方代表: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党代会代表、“两代会”代表、统一战线人士、专家教授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2.服务对象: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含研究生)及本部门全体教职工。
产学研处测评服务对象包含校友;科学城学院学生测评对象为入住科学城校区的学生;离退休工作处测评服务对象为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三)科研单位
1.各方代表:非教学科研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党代会代表、“两代会”代表、统一战线人士、专家教授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
2.服务对象: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含研究生)。
四、具体安排
(一)人员通知
1.各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测评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2.党代会代表、“两代会”代表(名单见附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通知组织;
3.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分别由科技处、研究生院负责通知组织,统一战线人士由统战部负责通知组织,专家教授代表由人事处负责通知组织,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由离退休处负责通知组织,校友代表由产学研处负责通知组织。
(二)问卷类型
1.教学单位师生完成对本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的满意度测评,需填写本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两张测评问卷;
2.满意度测评中,既是各方代表组成人员,又是教学单位或非教学科研单位教职工的,只需填写一张问卷,分数统计时由工作组按人员所属类别,另行划分归类计算得分。
五、成绩核算
(一)教学单位
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
教学单位满意度调查得分=各方代表评价分×0.5+服务对象评价分×0.5。
(二)非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服务对象的差异,将其分为三类:
一类单位:服务对象以教职工为主,包括统战部、教工部、纪检监察室、科技处、人事处(院士工作办公室)、发规处、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离退休处、审计处、人文社科中心、工程产业院、校科协、校工会、国科航公司等。
一类单位满意度调查得分=教职工评价分×0.7+学生评价分×0.3。
二类单位:服务对象以学生为主,包括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校团委等。
二类单位满意度调查得分=教职工评价分×0.3+学生评价分×0.7。
三类单位:服务对象教职工与学生并重,包括党政办(党委巡察办)、组织部、宣传部(网络工作部)、保卫部(保卫处)、研究生院、教务处、招就处、产学研处、国际处、MBA/MEM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科学城学院、信息化中心、期刊社、图书馆、档案馆、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等。
三类单位满意度调查得分=教职工评价分×0.5+学生评价分×0.5。
(三)科研单位
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
科研单位满意度调查得分=教职工评价分×0.8+学生评价分×0.2。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满意度测评是学校民主办学,保障师生权益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各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满意度测评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好所在单位师生按时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测评动员说明。各单位满意度测评的组织开展特别是师生参与测评人数情况,将纳入校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项目,对组织不力的单位酌情扣分。
(二)按时完成。各单位要加强对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安排专人负责,及时通知本单位负责同志和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各方代表,定期了解掌握测评情况,督促提醒按时完成测评。
(三)严守纪律。满意度测评涉及各单位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各单位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主动维护测评的客观公正,严禁任何干扰测评正常开展的活动,杜绝拉票、串票和刷票等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学校考核工作组将提交学校纪委严肃查处。
重庆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